作者: 时间:2019-12-18 点击数:
二.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档案安全保密意识。
三.查阅党委会、办公会记录等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在档案阅览室查阅。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摘抄、借阅密级档案。
四.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按规定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两人以上监销。
五.废弃的档案材料复制件不得随意丢弃,必须粉碎或集中销毁。
六. 一切密级档案,都应当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保密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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