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农学院校史资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2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做好校史资料征集工作,记录学校发展历程,展现学校办学成就,传承学校精神与文化,更好地发挥校史的教育激励作用,特向学校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及关心支持北京农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反映学校校史的史料。现将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反映学校发展历程,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实物史料

1.学校收到的有价值的题词、贺信、贺电、纪念品或赠言手迹等;

2.获得国家和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证书、奖章、奖杯等;

3.历任学校领导的工作笔记、手稿、批注等;

4.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档案,包括亲笔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证书、奖品等;

5.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学籍资料、有纪念意义的证件、教学实验用的教具、实习工具、野外采集的标本等;

6.学校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印章、袖标、袖章、校服等;

7.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实物。

(二)反映学校各个时期发展历程的图片和音像资料

1.反映学校历史沿革及学校风貌的老照片和音像资料;

2.早期学生毕业照、反映师生课堂和文体活动的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老照片和音像资料;

3.中央及北京市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和音像资料;

4.历任校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和音像资料;

5.受国家级和市级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照片和音像资料;

6.反映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文体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方面的老照片和音像资料;

7.代表不同时期的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老照片和音像资料;

8.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照片和音像资料;

9.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照片和音像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将颁发捐赠证书以志纪念,捐赠史料保存于校史陈列室;

(二)借展与复制。对珍贵的史料,校史陈列室可借展(双方签订借展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三)出让。对特别珍贵的史料,所有者可进行出让,所涉及的实物经专家鉴定、评估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实物的出让方式。

征集的史料将主要用于校史馆展出、校史编撰、专题展览等公益性活动,因此征集方式以捐赠、无偿征调为主,借展、复制、出让为辅。

三、征集要求及说明

(一)实物史料及音像资料需提供相应文字说明,文字必须真实、可信,尽可能完整;

(二)所提供的原件材料要求载体完整、信息可读,或部分破损,但不影响对整体文字信息的理解。所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请书面说明其真实性;

(三)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专利权的档案史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学校、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四)学校将对征集到的史料进行登记造册、整理编目,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四、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征集时间:史料征集通知长期有效;

(二)请广大捐赠人士填写好《北京农学院史料征集登记表》,将电子版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iaoyou@bua.edu.cn

(三)实物类资料邮寄或者送至北京北京农学院校友校史办公室;

(四)寄送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校友校史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0765466,邮编:102206;

(五)送交地址:北京农学院2号办公楼1025室;联系人:龙瑶;联系电话:010-80765408(8:30-11:30;14:00-17:00)。

附件:《北京农学院史料征集登记表》

北京农学院校友校史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Copyright© 2018 北京农学院校友校史办公室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004619